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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,促进职普融通,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发展、多次选择的的机会,长春市教育局决定于2023年在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、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、长春国际经济贸易职业中专、长春市海乘中等职业学校4所学校中开设综合高中班试点,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长春地区考生通过市招生考试平台依据考生中考成绩择优录取(第四批次),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60分,未完成招生计划的,进行网上征集志愿。
综合高中班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,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和资助政策。按照“通识+技能”的原则,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,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、实践课程及普通高中课程有机融合。
综合高中班试点学生达到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毕业要求的,颁发中职毕业证书,学生可参加普通高考,也可参加高职单招、对口升学,毕业后也可以选择就业。
除上述4所学校之外的其他任何学校及教育机构都无举办“综合高中班”的资质,一切打着“综合高中”等旗号进行招生和宣传的都属于虚假宣传、违规招生,请广大家长及学生提高警惕,通过长春市考试院印发的《2023年长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指南》获取权威招生信息,切勿上当受骗。(长春日报记者 朱怡)
原标题:长春4所中职校开设综合高中班试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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